深圳立法:宠物噪声扰民将受罚

发布日期:2014-04-22 编辑:CIPS官网 查看次数: 76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宠物噪声扰民将要被处罚,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宠物经营活动或家庭饲养宠物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噪声干扰他人。否则,将可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0元罚款。

如何判定宠物对周围环境、他人正常生活构成影响?条例规定,经邻近两户以上居民证实或者有其他有效证据证明即可。

新闻摘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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