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宠物的身后事走上绿色道路

发布日期:2015-03-23 编辑:CIPS官网 查看次数: 98

    

    福州晋安区新店镇的黄大爷,2001年从霞浦退休回来后,养了一头狼狗“黑哥”做伴,10多年来形影不离。不久前“黑哥”疑因中风去世,面对几十公斤重的爱犬尸体,黄大爷一时手足无措。在邻居建议下,他花500元雇来民工和车子,将“黑哥”运到山上,挖个坑埋了。


    处理宠物尸体是个烦恼

    黄大爷的烦恼有一定的代表性。

    现代社会运转节奏快,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大。为了排解寂寞,增加安全感,寻找情感寄托,越来越多的人饲养宠物。当然,也有不少人养宠物是为了追求时尚,彰显个性。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涉及宠物衣食住行的宠物经济,每年的增速在20%以上。走在大街小巷,宠物随处可见,它们已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其中,忠诚、通人性的狗,成为城市居民养宠物的首选。

    然而,和人一样,宠物也得生老病死,怎样处理死亡宠物,已成为困扰公众的一个问题。尤其是那些大中型犬如大麦町、拉布拉多、德国牧羊犬等,块头不小,更不好处理。21日,记者在位于福州鼓楼区鼓西路的一家宠物医院与一对夫妇聊天,他们谈到与狗狗相处多年,感觉就像自己孩子一样,现在狗狗得了重病,看来很难救活了。到时运到山上埋吧,自己没车不方便;随便丢掉吧,不卫生,情感上也难以接受。最好能跟人一样,有个地方火化,保留骨灰,留个纪念。

    乱扔宠物尸体违法

    福州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家养的宠物,不少是病死的。我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违者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可处3000元以下罚款。所谓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主要指《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对病死但不能确定病因的动物,尸体要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这位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宠物身上携带有各种细菌、病毒、寄生虫等,病死的宠物如随意丢弃,将导致细菌、病毒扩散,就可能污染环境,甚至危害人体健康。特别是患有人畜共患病的死亡宠物,威胁更大。世界上已发现的人畜共患病有200多种,其中与宠物犬、猫有关的约70种。即使是正常死亡的宠物,其身上的细菌也对人体有害。宠物尸体腐烂后,会滋生各种细菌,有的可以在土壤中存活数年;如果扔到水里,会污染水体。所以,乱扔宠物尸体的行为,还可能违反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建议设立处理宠物尸体的场所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省除了厦门外,其他地方并没有政府设置或指定的处理宠物尸体的场所,这些地方的公众只能自行处理宠物尸体。公众应尽量选择远离人居的荒山埋葬宠物尸体,尽量避开水源,宠物尸体距离地面表层的深度至少一米,尸体上下应该撒上生石灰消毒。然而不少人怕麻烦,不愿花钱,常将宠物尸体一丢了之,或草草掩埋,这就产生了安全隐患。特别是随着宠物数量的增长,这个问题会日益突出。

    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北京、上海、厦门等地的做法值得借鉴。这些地方的养犬管理法规都规定:对宠物尸体个人不能随意处置,必须将其送至政府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厦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就与当地一家屠宰场合作,租借其无害化处理设施,将宠物尸体和病死猪一起集中火化。公众只要打个电话,他们就派车上门免费收集处理宠物尸体。

    宠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不是个人私事,而是涉及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的公共问题。根据省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已列为地方性法规项目中的预备项目,目前正处于立法调研阶段。有关专家建议条例能明确规定,养宠物者不得随意处置宠物尸体,应将其统一送到当地无害化场所火化。


   本文摘自凤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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