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届展会时间和地点请以展位确认书为准。开展期间展位和展品不得被撤出或遮盖,须有参展单位人员在场。

2. 展览会主办机构遵循中国政府知识产权、专利保护、动植物检疫等相关法规;参展商如因违反法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 如果参展单位有任何应付给组织单位的费用在规定日期前未付清,或参展单位未遵守参展条款,组织单位有权收回已分配展位,有权获得参展单位已支付和应付费用,以补偿组织单位所承受的损失。

4. 为了避免参展商预定展位后因故取消或者减少展位面积,参展商同意支付以下金额作为违约金(不可退):

    a) 距离开展90天以上的,展位费的30%;

    b) 距离开展不足90天但大于45天,展位费的70%;

    c) 距离开展不足45天但大于30天,展位费的90%;

    d) 距离开展不足30天,展位费的100%。

    e) 在收到参展商取消展位的书面通知后,主办单位有权利重新销售此展位。

    f) 企业须自行承担参展风险,展会期间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费或减免展位费。

    g) 若参展企业开展期间摆放与宠物水族类无关的展品,主办方有权现场清退其展位,其展位费不给予退还。

5. 距离开展不足45天,标准展位改光地的展位费差额不予退回。

6. 所有展位和设备必须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包括防火安全在内的规章制度,必须遵守展馆经营者的规定,同时必须在搭建之前向组织单位指定服务商提交计划及施工图并获得批准,这些可能被政府或其它管理机构要求的有关展位搭建和展品安全的预防措施需由参展单位实施并承担费用。

7. 展位搭建,不得超高,不得被组织单位认为会阻碍空地和通道处的光线或视线,或阻塞通道,或影响其它参展单位的展示,不得影响观众的参观与洽谈;不得影响展览会的整体形象等。

8. 参展单位对由于他或他的雇员、代理、邀请人员或物品所造成的对展馆或其他方的损害承担责任并全额赔偿。组织单位根据法律承担其作为展览和相关活动承办单位的责任,但此责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扩展到由任何第三方或参展单位造成的对观众、参展单位或物品的损害。

9. 视听设备或其它机器,只有在音量不引起其他参展单位和观众不快的情况下,才能被允许使用。组织单位有权判断噪音的可接受程度。

10. 宣传促销活动必须在展位内进行,不允许在展览场所的其它地方进行。宣传单和其它印刷品只能在参展单位自己的展位发放。参展单位不得在展馆的其它部位粘贴、展示,或散发宣传品。组织单位有权制止参展单位不合适的宣传促销活动,由此承受的损失,组织单位不承担责任,由参展单位自负。

11. 展览会主办机构在展览期间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但参展商需自行负责展品及物品的安全、防盗,如有损失或丢失,主办机构将不负责任。

12. 展商手册将被发送给每位参展单位,手册中包含了各项规定,展会搭建和拆除,以及申请相关服务的表格,这些表格须发送给指定服务商,参展单位须遵守展商手册中的各项规定。

13. 指定服务商在提供服务时,如未能履约而给参展单位造成损失的,组织单位不承担连带责任,但组织单位将协助参展单位维权。

14. 展览会主办机构保留因不可预见因素而更换展览场地或时间的权利,参展商不得因此提出索赔请求。


CIPS 会员服务

长城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展商展位预订 专业观众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