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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范围


1.猫狗类:猫狗食品、宠物咀嚼食品、训狗用品、犬舍、猫窝、服装、牵引带、宠物玩具等各类用品及保健护理用品、美容用品;

2.水族类:观赏鱼、鱼缸、饰物、增氧设备、过滤器材、水槽沙、加热棒、水草、鱼饲料、造景、喷水设备、护理产品等;

3.爬行及两栖:各种爬行及两栖宠物、水族箱、饲料;

4.鸟类:观赏鸟、鸟舍、饲料、药品;

5.花园宠物:室外喷泉、养鱼池、冷水鱼类、丝网、过滤器、水泵、饲料、环保、鸟舍、喂养器具、过冬食物;

6.马具: 服装, 马鞍&鞍垫、笼头、美食、马棚设备、美容产品、饰品、保健用品等;

7.宠物书刊及宠物运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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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88号
张陈
EMAIL: zhangchen@chgie.com
TEL: 010-88102240
FAX: 010-88102234
林静怡
Email: linjy@chgie.com
TEL: 010-88102257
FAX: 010-88102234
王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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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虹
EMAIL: yuhong@chgie.com
TEL: 010-88102256

海外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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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ürnbergMesse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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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 Katharina Ho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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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harina.horn@nuernbergmesse.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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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X: +49(0)9118606-8694

 
  参展申请

第十七届中国国际宠物水族用品展(CIPS 2013)

参展申请表

2013年11月15日- 18日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州琶洲展馆

公司名称 中文
英文
省份: 城市: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展出内容:
展位价格

□标标准展位:1150元/平方米,转角加收100元/平方米;标准配置参见《参展商手册》

标准展位(最小申请面积:9平米)


□空场地:一面开1000元/平方米 / 双面开1100元/平方米 / 三面开1200元/平方米 / 岛型1300元/平方米

空场地(最小申请面积:36平方米)

展位申请
我公司申请 标准展位 平方米  空场地 平方米

备注: (请注明您的需求)
参展程序

  申请单位填写并提交参展申请表;展览会承办者发出参展确认书;参展商支付展位费的50%作为展位定金并于2013年7月30日前付清全部余款。2013年4月30日前被正式确认参展的公司,其公司简介将被免费收录进邀请国内外专业买家的宣传资料中,向国内外散发。
展览会指定银行和帐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海淀支行    开户帐号:110060576012015047196
开户名称:长城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长城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88号  邮编:100054
联系人: 张陈先生 林静怡小姐
电话:(010)88102240 / 88102257 传真:(010)88102243
电子信箱:zhangchen@chgie.com linjy@chgie.com
网址: www.cipscom.com

合同条款

  1、 本合同为第十七届中国国际宠物水族用品展览会主办机构与参展商之间的场地租赁合同。参展商的参展申请将被视为对本合同的认同。

  2、 展览会定于2013年11月15-18日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州琶洲展馆举办。展览会主办机构保留因不可预见因素而更换展览场地或时间的权利,参展商不得因此提出索赔请求。

  3、 所有参展商必须遵守中国政府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检验检疫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如参展商有违法行为,展览会主办机构有权封闭其展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参展商自行承担。

  4、 所有展品必须符合主办机构规定的参展范围;参展商如因违反参展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 每个展位,不论面积大小,只能有一家单位免费编入展览会会刊。如有合租展位的,非直接报名的参展商需另交纳会刊费¥1500之后方可编入会刊。

  6、 如果参展商因故取消或者减少展位面积,主办单位可以根据情况处置所取消或减少的展位面积。此种情况下,参展商在取消展位或减少面积的请求被确认后,仍然要承担一定的手续费,其金额如下:

  a) 开展前90天,展位费的30%;

  b) 开展前45天,展位费的70%;

  c) 开展前10天,展位费的90%;

  d) 距离开展不足10天,展位费的100%。

  7、 展览会主办机构在展览期间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但参展商应自行负责展品及物品的安全、防盗,如有损失或丢失,主办机构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8、 所有展位和设备必须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包括防火安全在内的规章制度,必须遵守展馆经营者的各项规定,同时必须在搭建之前提交计划及施工图并获得批准。展位搭建,不得超过高度限制,不得阻碍通道,不得影响其他参展单位的展示。

  9、 视听设备只有在音量足够低,不影响或引起观众和其他参展单位的不快的情况下,才能被允许使用。主办单位有权判断噪音的可接受音量。

  10、 宣传促销活动必须在展位内进行。参展单位不得在展馆的其它部分粘贴、展示或散发广告宣传品。承办单位有权制止参展单位不合适的宣传活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参展单位自负。

  11、 本合同着重阐述参展的主要事项及条款。有关展览会的其他事项及规定,请参看《参展商手册》,或者主办机构通过其他方式通知参展商。

                                              长城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且同意以上的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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